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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27/2009 Iam legend五月底的时候,我的电脑和相机在重庆丢失,这直接致使我“消失”了两个月;因为我这人有个很不好的习惯:用不来别人的电脑,只有坐在自己的电脑前面才能想事;退一万步来说,就算是不得不用别人的电脑来上网或者工作,也要在周围没有人的时候才能写点东西。我又不爱去网吧,网吧那键盘都是粘糊糊的,所以就不上线不更新日志,大家都不知道我跑哪去了,消失了两个来月。 最后,最后,谁能告诉我豆瓣9点到底是干什么用的。。 7/20/2006 若是心中有爱,金沙江就变成了海么这个夏天我们要一起去云南丽江
这个秋天我们要一起去九寨黄龙
去拉萨 去马尔代夫 去欧洲n日游 去真正的海边
最后我们要住在成都养老
哪也去不了的时候,先陪我在金沙江里泡泡脚,好不 6/28/2006 布鲁放风记布鲁是一条小小狗,平时焉焉的,除了它自己的窝里经常躺在随便什么地方睡觉。今天我带布鲁去放风。
走在眼光明媚的小路上,布鲁看见一条比它大两倍的狗兄弟。布鲁很高兴,狗兄弟也很高兴,两人就奔到一起,对视良久。
后来布鲁大叫一声,就把狗兄弟吓跑了。布鲁想去追,我怕它咬别人,拉住了。 6/24/2006 金属疲劳对金属反复加应力之后,使金属断裂的累积效应,这些应力都不超过极限抗拉强度(tensile strength)。疲劳强度(或疲劳极限)是经历一定加力次数(通常是10E7)之后使金属断裂的应力。使金属发生断裂的加力次数随应力或张力强度的增加而减少。其他因素如腐蚀也会降低疲劳寿命。
起初只是一点点小小的伤痕,愈合了;被撕开,又愈合了,可是已经不能完全回到原来的样子。再被撕开,再愈合,于是小小的伤痕一点一点的疯狂的蔓延,最后有一天,突然断掉了。金属的生命,就在一点一滴的消磨中结束,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不要折它那么多次呢。 书我一直想给认识我的人这样一种印象,那就是从认识我的第一天开始,就像在读一本书。或许你翻了几页,觉得没有意思;或许你很喜欢,想继续看下去;或许你看了一半,突然不喜欢了,决定离开或者耐着性子再读读;不论看与不看,都会有自己的收获,那就足够了。不用担心有一天会翻完,因为我会一直不断地写下去的。 6/17/2006 我晕刚刚发现asus的本子键盘真的可以一颗一颗取下来哎~取的方法是把键从前往后翻,然后它就会像门一样打开,往上一推就下来了。。
想起来了,刚才换CPU风扇,转的时候去试,就忘了新买的上面没有保护网,手指打破了。。 幸福刚刚把名报了。最近老是忘事;其实我记性本来就不怎么好。老是把该干的事忘了。我得买个本子记记。我想想。。
哦,板克毕业了,萌萌上研了,其他人纷纷在干啥,不知道。
博客名字该换了,不知道换什么好;其实是本来想好了一个,忘了。。
我妹高考考完了,正在考虑送她个手机。
突然发现工作快一年了。这一年里一事无成。
不好意思,又忘了。。
朋友的车上一直在放周华健的老歌,我不看歌词的话,头几遍都听不清楚歌词;后来听多了,才能渐渐开始听懂几句:
每一次当爱走到绝路
往事一幕幕 会将我们搂住 不知道什么时候,才能有这样的境界啊。我突然觉得“搂住”这个词,用在这里好温暖。 6/10/2006 重庆去重庆是上周周末的事;其实上周六是要上班的,好在是早班,所以请了一天假,周六早上去,周日晚上回的。
上一次去重庆是大二还是大三左右,记不清了,反正是暑假回家路上顺便去的。本来是跟王沛一路回家,后来就在重庆小小的停留了一个晚上加一个半天。我好像记得我在上一个blog里有记载?什么时候想起来网址了回去翻翻。。分别去了解放碑和沙坪坝打望了一下,坐了传说中的皇冠大扶梯,本来要去坐嘉陵江上的过江索道的,后来实在是因为没时间了,没去成。这次去,了了这个小小的心愿。索道单边一块五毛钱,定时开,没什么人;在《周渔的火车》中出现过,怎么跟谁说谁都不信呢。。第一次去的时候,三峡广场正在建,然后这次在三峡广场瞎逛了好久哦~上次去的时候由于是晚上,城市也到处在修,搞什么“光彩工程”,感觉就是一个大垃圾堆,从外边看着还行,里面乱七八糟的;这次去。。没什么变化,小城市都是这样一点一点长大的吧。轻轨,没坐成,某人在重庆住了n年,说不知道在哪坐。
完~ 纪念本blog去年的6月份开通,到现在还没有关张大吉,不得不说是一个小小的奇迹。这一年中虽然没有做到每天都有更新,但是断断续续还是一直坚持在记。我想着也许是我做的为数不多的能坚持这么久的事情之一了吧。稍微回顾一下,看到某些文字的时候,还是能模糊想起当时的心情,我想这样也差不多够了。我一直在尝试不同的所谓风格,挖了大大小小很多坑,有时候还会小小担心一下,是不是不该让某人看到某某段话,不过到现在为止,我还没有删除任何一篇日志。对于参观者,我也想说一下,其实大部分还都是大学的朋友们,毕业以后重新认识的寥寥无几,更说不上把地址到处传播了,因为本来也就没有什么东西。当然还包括我自己。我想,认识你们,我很荣幸。 6/9/2006 肤浅之恋 I也许很多年以后我们才会看清命运二字的含义
每件事情,每个物体其实都充满了命运般不可捉摸的预兆
只是明白的时候往往已经时过境迁,于事无补
人人都只是事后诸葛罢了
所以请什么都不要想 什么也别考虑
几十年以后,我们再去和上帝或者如来慢慢算账好了 4/25/2006 选择题原来我从来不会为选择苦恼,但是最近经常被小事缠住。比如说,周末有人组织出去玩,这样很不错,我是一定会去的;但是偏偏有两个或者更多的活动要同时举行,我只能选择一个。然后我就一直考虑这个考虑那个,咨询这个咨询那个,直到头天晚上天都黑了我还没法定下来。其实两个都不太重要,换句话说,两个我都有些想去,实在不去的话也都可以,也许别人就随便选一个算了,但是我就是拿不定主意。。再比方,我晚上约谁谁出来玩,那俩人都可以,随便叫一个就行,当然不能同时叫他们一起,只能选一个,一般来讲随便选一个就完了,但是我就是要考虑清楚。。这样算不算强迫症?也许我是有点完美主义过度了,总想找到资源效率最大的那个。。生活不是做生意,我要放松。。放松。。 4/9/2006 祸水列传正史: 癸亥年春,京郊野现单苫星,后沙尘四起,笠日息。民以为异像,载之。 戊寅年春,帝崩。白帝继位,国号元倵。 元倵八年,民不堪暴政,反之。帝被刺于榻,刺客遁。谥号僖。 野史: 戊寅年,盛传坊间有奇女子,姿容冠绝,颠倒众生,色艺双绝。一时间求见的公子哥儿络绎不绝。但一夜后,若非癫痴,即均只字不提。帝竟闻之,亦称奇。 乙酉年至,此女不知所踪。女喜茗茶,世称绿茗子。 演艺: 对于绿茗公主,说书人那里大概有几万个版本。有的说是因为白僖帝沉迷于女色才亡了国,有的说绿茗后来跟一个同样传奇的公子私奔了,还有的更离谱,说绿茗装成妃子,刺杀了皇帝。这些传说不知来源,也无从考证。这故事就在说书人的口中流传了几百年,到现在还在民间传说着。也难怪,所谓祸水,流毒千年是也。 4/7/2006 没有归属感我仔细审视了一下我的位置,得出了这个结论。
首先是家这边。在这边呆得很闷,或者是因为从小就在这里长大,所以想要离开;更干脆就是,我从心里上认为,父母的家,只是我的一个“港湾”,而不是我的“家”。所以在这里呆不下去。生活没有什么意思,然后工作也太闲了,估计几年内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发展,不顺心,若是我是一个居家男倒也就安安心心养老了,但是我偏不是。我不属于这里。
然后是北京。说实话我不太喜欢那个城市,北京让我挂念的也就是一群朋友,而且这些显然不是主要的原因。其实我就只是对某个人怀有强烈的怨念而已,但是没办法,人家也不甩我,所以可以认为连这种维系都是单方面的,止不定哪天就断了,或者干脆就那么不死不活的吊着,成不了气候。就算我过去混,在一段时间内大概也不会对北京印象迅速的改观。并且,心理学专家告诉我们不要把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,要不一旦唯一的那条线断了,很容易心理失衡滴。
成都。深圳。可以考虑一下,但是我显然只是和它们有过一面之缘,更多的还是通过自我的想像,所以我其实并不了解它们。而且我现在的重点是放在“现在”的我之上。我记得有次聊过,我喜欢单纯的城市,没有太多价值标准的城市。成都的价值标准,就是看谁活得悠闲;而深圳,就是看谁赚的钱多。北京显然不符合这个标准,但是也也许只是我没有发现而已;这个暂且略过不表。
接下来是YY时间。以上的城市,其实都是缺乏不多的必要条件而已。那让我们大胆的设想一下,把这个条件补上将会发生什么事情。1,我是居家男。很好,子曾经曰过,所有罪恶的根源就是欲望。若没有了到处看看的欲望,我想我将会活得轻松很多吧。2,我和她那个那个了。她不会离开北京的,那我们就在北京安居乐业,其乐融融。建立了稳定的家庭,或许就会有家的感觉了吧?我没试过(废话当然没试过),不过让我们怀着对人生的美好的愿望如此期望吧。3,我生来就是成都人,或者就是广州的。这样似乎回到了天赋不赋人权的讨论泥潭之中。换个角度思考一下:有个山村里的孩子,来到了宜宾这个“大都市”,顿时为之倾倒,决定在这里消磨一辈子。这样是不是正好证明了,人生来就无法安于现状,人的贪欲是无穷的?正印证了一句俗话,“人往高处走”。极端一点,那这个孩子在玩转宜宾以后,会不会违背他原来“在宜宾消磨一辈子”的誓言?那么,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。。
站在天堂看地狱,人生就像情景剧;站在地狱看天堂,为谁辛苦为谁忙。-《武林外传》
是以为记。 3/31/2006 刚才我突然感觉我的手机很陌生,就像我们刚刚见面,就像我今天下午才把它从柜台里买出来一样。而其实我已经用它四年了。我打开手机翻盖,看了看有没有新的短信,果然没有,然后就把它关上,手机的荧屏灯也随之灭了,接着我把它放回电脑旁边。就在这个时候,我突然觉得它好陌生。 3/24/2006 游记--昨天清晨,第一千万次晤面昨天清晨我路过了一颗旖旎的星球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,我以为她是橙红色的 就像我梦想中的那样 我为我们预想了一千种的晤面方式 我还以为,我会永远伴随着她,直到我们都霭霭老去 可是当飞船转过128个经分以后 我才看到了她身上的枷锁 原来那梦中的颜色,不过是几个光年以外的某颗不知名的恒星 为她披上的累累嫁衣 不是为我,却是为另一个谁 和以前的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次一样,我只得掉头而去,铭记在心 却再不回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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